黄陂区编办“三个规定动作”调整和规范区级权力清单工作
按照市区统一编制标准、统一工作要求、统一清单模式,调整优化区级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黄陂区编办通过“放、审、服”三个规定动作顺利完成区级权力清单调整工作。
下放权限,责任由各部门承担。一是以部门红头文件印发行政职权办事指南表(基本信息表)和职权运行外部流程图。二是行政职权办事指南表(基本信息表)和职权运行外部流程图在各部门门户网站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三是部门编印办事指南手册、活页、申报资料示范文本等,在审批服务窗口和网上审批服务大厅公示公开,供办事人查阅和下载。
严格审核,部门联动启动机制。一是成立专班,区编办按照“权力清单”工作的审核责任部门的工作分工,由区编办、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家部门进行集中审核。二是各单位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在规定时间内将本部门编制完成“两单”,待审核后再发往各单位,各单位再接市规定的格统一格式,编制发文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区编办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列入年底对各单位全面深化改革的绩效考评重要内容。
服务到位,提高质量晒清单。一是区编办全程做好权力梳理的指导工作,主动上门服务,进行工作“点对点”联系,及时传达各类工作信息,加强工作指导。二是为了便于工作顺利开展,区编办建立了QQ工作群或进行业务咨询的,并按审核类别责任分工,分别与区编办、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家部门和责任人联系,确保清理工作中沟通无障碍。三是清理调整后保留的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及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应统一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同时,各部门编印办事指南手册、活页、申报资料示范文本等,在审批服务窗口和网上审批服务大厅公示公开,供办事人查阅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