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武汉市黄陂区为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程序,确保机构编制工作有序运行,以“三个文件”为抓手,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坚持“龙头”作用。下发《关于建立机构编制事项事前沟通制度的通知》,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审批程序,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报送机构编制事项,必须事先与机构编制部门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以规范的请示公文格式向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呈报。未经沟通协商的,机构编制部门对其报送的机构编制事项请示一律不予受理。凡涉及职能、机构、编制、领导职数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机构编制部门办理,不得多头呈报。
二是坚持“一条线”管理。下发《黄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管理的通知》,严格编制使用审批程序,坚持分类管理、科学合理、适度空编原则,规范申报编制使用计划、上编、下编程序。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和编委统一领导,机构编制部门牵头负责,组织、人社(公务员)、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编制管理工作机制。
三是坚持“一个会”研究。下发《黄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区编委的职责、编委会和编办审批事项,规定凡机构编制事宜,均须由申请部门以文件形式报区编办审核后,提交区编委会集体研究。
武汉市黄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